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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体育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北京体育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北京体育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中外著名高等学府。
  北京体育大学具有光荣的办学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扎实的办学基础,是新中国成立后国务院确定的首批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唯一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的高等院校和唯一进入“111引智计划”的高等体育院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学校隶属国家体育总局。
  学校筹建于1952年,1953年举行开学典礼,原名中央体育学院,1956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学院,1993年更名为北京体育大学。学校位于海淀区信息路48号,占地面积近1400亩,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教育学院、竞技体育学院、武术学院、管理学院、运动人体科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8个学院,体育传媒系、外语系、体育艺术系、运动康复系、社会体育系等5个系,附属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和附属中等体育专业学校2个附属学校。学校还设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科学研究中心、教学实验中心等3个中心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学术期刊部。此外,国家体育总局干部培训中心和国家体育总局教练员学院设在我校。学校现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优秀重点学科、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级体育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高等学校工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校设有体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3个学科门类6个博士学位授予点和5个学科门类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高校师资学位授权点,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人体科学、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经济与管理、新闻学、应用心理学、英语、表演、运动康复、休闲体育等13个本科专业,其中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在籍学生约15000名,其中本科生8000余名,全日制研究生近2000(硕士生1600余名,博士生300余名)。近5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余名,其中师资近700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400名,博士生导师60余人,硕士生导师近200人,在国际国内各类体育组织任职人员230余人次。
  学校拥有现代化教学楼、科研楼,教学楼内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共有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座位8300多个。学校还拥有室内训练馆25个、室外运动场59个,图书馆藏书近百万册,电子图书3368GB
  学校在全国19个省区市建立了29个函授辅导站(),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了境外函授辅导站;与北京学院路地区15所著名高校建立了教学共同体,使北京体育大学的学生可以到这些重点高校学习,共享优越的教学资源。
  学校已先后与34个国家和地区的75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开展了师生交流、远程教学等合作;授予了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等7位国际体育组织负责人和著名专家名誉博士;1958年开始招收留学生至今,已为103个国家培养留学生3000余名。
  建校近60年来,学校牢记“增强民族体质、弘扬体育精神、探索科学真理、引领文明进步”的办学理念与使命,秉承“追求卓越”的校训,发扬“爱国、拼搏、求实、创新”的校风,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享誉国内外的专家学者、教师、教练员、运动员和高级管理干部等优秀人才,为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国际奥委会曾分别授予学校3任校长“奥林匹克运动银质奖章”、“体育运动研究奖”和“运动教育奖”,学校还荣获2011年国际奥委会“体育与社会责任奖”。国家体育总局曾分别授予学校“27届奥运会贡献奖”、“28届奥运会贡献奖”,授予366人次“新中国体育开拓者”称号以及82人次“全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和“全国体育工作荣誉奖章”等。
  近年来,学校党委在国家体育总局等上级领导机关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把北京体育大学建设成为世界一流体育大学”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国家建设体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等重大战略需求,牢牢把握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中国成立60周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等重大机遇,抓稳定、促团结、鼓干劲、求发展,学校整体工作稳步推进。
  学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在学校动工建设了国家队训练基地,为拓展学校办学空间,强化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的办学特色搭建了新的发展平台;学校以全优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检查验收中获得优秀;学校圆满完成备战和服务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及备战伦敦奥运会的任务,学校师生分别取得1462铜和574铜的优异成绩,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唯一获得这一表彰的高等院校;学校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任务,被首都国庆60周年游行指挥部、首都国庆60周年联欢晚会指挥部群众联欢部等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突出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学校大学生艺术团多次圆满完成随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演出任务,在海内外产生深远影响,成为弘扬中华体育文化的重要窗口,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赞誉。
  国际奥委会主席罗格来校访问时,赞誉北京体育大学是推动中国乃至世界体育运动发展的中坚力量;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在我校55周年校庆讲话中,评价学校在“整体面貌、整体水平、社会影响和声望”三个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成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视察学校时说,有这样的学校,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的迈进,我们有信心,也有基础和条件。
  “十二五”期间,北京体育大学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回应建设体育强国、高等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科技强国、文化强国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世界一流体育大学建设进程,为中国体育事业和高等教育事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体育艺术系介绍
  200312月,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开设表演专业,2004年面向全国招收首批表演专业本科学生,目前表演专业分设艺术体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和舞蹈四个专项。
  20052月成立体育艺术系,下设健美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三个教研室。目前全系共有46名教师,是一支朝气蓬勃、精诚团结、专业和学缘结构合理、业务技术精湛的师资队伍。办学几年来体育艺术系始终坚持杨桦校长提出的“博采艺术之长,办出体育特色”理念,在吸取其他院校表演专业办学经验的基础上,潜心挖掘探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体育艺术系在吸取其它院校表演专业办学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潜心挖掘探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截至2012年共培养本科毕业生700余人。多年来师生积极参加国际国内各种比赛和大型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如: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我系教师隋剑爽获得艺术体操团体银牌、2010年我系教师沈宏、梁瑜洁获得中国亚运会历史第999和第1000块金牌、亚洲体育舞蹈锦标赛、第三届世界杯健美操总决赛和世界大学生健美操精英赛冠军。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参加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开闭幕式活动的演出、国庆60周年“青春中国”表演方阵等,并获得北京市“先进集体”、“优秀志愿者团队”、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省部级奖励,为国家和学校争取了诸多荣誉,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体育艺术系的发展建设目标是成为“国内领先、国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体育艺术院系”。
  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表演专业(体育表演艺术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表演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体育表演专业基本技能,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表演、教学与训练、编导工作的复合型体育艺术人才。
  主要课程:
  学科基础课
  体育概论、艺术概论、文学修养、音乐基础理论与制作、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编导理论与实践
   专业必修课
  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芭蕾基础训练、现代舞基础训练、表演化妆艺术与实践、体育艺术表演剧目、专项训练实践与理论
  修业年限:4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专业表演团体、表演性组织、学校、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招生计划
  2013年计划招生180人,文史、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
  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
  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5.16-22周岁,即199191-1997831日期间出生;
  6.身高要求:男1.70()以上,女1.60()以上;
  7.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
  ()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报考要求
  ()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如省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zs.bsu.edu.cn
  网报时间:2013120-225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378:00-17:00
  (注:男女生分时段进行,上午8:00-12:00为男生,下午13:00-17:00为女生,请务必按照分段时间来校确认。)
  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具体地点我校招生主页上另行通知)
  2.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本人按上述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交验下列材料,并交纳报考费用。
  (1)考生在当地招办参加艺术类高考统一报名时,获得的带有本人考生号的《×××省(直辖市、自治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临时身份证无效。
  ()报名及考试费用
  报名及初试费100元,复试费80元。缴费完毕要求退考者,费用一律不退。
  专业考试
  ()考试时间:201339-310(初试、复试)
  ()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
  ()考试设项: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三个项目,考生可以任选其一)
  ()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1.体育舞蹈(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50)
  (1)基本形态(20):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芭蕾基本技术
  复试(50)
  专项技术:
  (1)两支主项舞(40)
  (2)一支副项舞(10)
  2.健美操(竞技健美操、技巧啦啦操、舞蹈啦啦操)
  初试(50)
  (1)基本形态(20):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a.规定难度动作(20)b.自选难度动作(10)
  复试(50)
  专项技术:自编成套动作
  3.舞蹈(中国舞、现当代舞、芭蕾舞、流行舞)
  初试(50)
  (1)基本形态(20):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技术技巧组合
  复试(50)
  专项技术:剧目表演
  注意事项
  ()报考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伴奏音乐由学校提供,具体说明请参看体育舞蹈专项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报考健美操、舞蹈专项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CD盘。要求考生自备CD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网址详细查阅《2013年北京体育大学表演专业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体育舞蹈专项的考生不得外请陪考担任舞伴;复试时,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参加考试(只有一次上场机会);初试被淘汰考生不得作为舞伴陪同他人参加复试;配对考生在来校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后则不得更换舞伴。
  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
  学费:10000/学年 住宿费:750-1200/学年
  (如国家政策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其他说明
  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3年艺术类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48号北京体育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100084
  联系电话: 010-6298904762989342(招生工作处)
  学校网址:http://www.b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su.edu.cn
  E-mail yishu@ bsu.edu.cn